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8日14时00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0月24日。参会股东须签章《承诺函》见附件1。
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会议地点
福建纳仕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福建闽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终止在新三板挂牌。为配合摘牌后的公司治理需要,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详见附件《福建纳仕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审议《关于独立制度停止使用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终止在新三板挂牌。为配合摘牌后的公司治理需要,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停止使用以下独立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制度》、《承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内容整合至《公司章程》内。
(四)审议《关于<监事会议事规则>停止使用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终止在新三板挂牌。为配合摘牌后的公司治理需要,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停止使用《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整合至《公司章程》内。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承诺函。
2.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承诺函。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承诺函。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承诺函。
(二)登记时间:2023年4月28日13时20分至14时00分
(三)登记地点:福建纳仕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庆宇;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洋山路19号;
3、邮箱:dsh@nashidagroup.com;
4、电话:0591-23130204。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福建纳仕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福建纳仕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福建纳仕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