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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仕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7-30   来源:   浏览:108次   字号: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8201400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为2024816日。

公司已于2022922日在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中登公司为公司出具的最后一期证券持有人名册的权益登记日日期为20221024日。参会股东须签署《股权变动说明函》(见附件1)说明20221024日至2024816日间的股权变动情况。

股东可以书面签署《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会议地点

福建纳仕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2023年度审计报告》

8、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权变动说明函》。

2. 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权变动说明函》。

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权变动说明函》。

4.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股权变动说明函》。

(二)登记时间:20248201320分至1400

(三)登记地点:福建纳仕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人:陈巧凤

2.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洋山路19号;

3. 邮箱:dsh@nashidagroup.com

4. 电话:18250197443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福建纳仕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福建纳仕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730

附件1.docx

附件2.docx